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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在国家工业产权局 (Inpi) 正式注册的竞争公司的工业品外观设计会造成精神和物质损失,导致有赔偿义务。毕竟,工业产权受到《宪法》第 5 条第 XXIX 款以及《工业产权法》(第 9,279/96 号法)第 2 条和第 95 条的保护。
基于这一抗辩,南里奥格兰德州法院第五民事庭判处塞阿拉的两家公司支付精神和物质损失赔偿,原因是它们伪造了 Grendene 拥有的Melissa鞋类产品系列Hoop和Glitter型号的工业设计。精神损失的价值定为 10,000 雷亚尔;物质损失将在判决时确定。
在这两起案件中,很明显,被告的运动鞋是根据 Grendene 在 Inpi 注册的设计项目开发的 - DI 6903452-4 和 DI 6903463-0。专家表示,这种“对设计的实质性模仿”会导致消费者对产品产生不当的联想。
“另一方面,虽然被告在上诉中也声称Elegance产品存在注册,但值得强调的是,经国家工业产权局网站查询,上述注册正在讨论中,特别是由于提交人在里约热内卢联邦法院对被告提起诉讼”,强调了 TJ-RS 的裁决,该裁决驳回了上诉。
不公平竞争最初,Grendene 表示,它在南里奥格兰德州内 电话号码列表 陆购物中心的一家商店中购买了Melissa
模型 的“可靠副本” 。一旦发现假货,该公司(鞋类行业的全国领先企业)就向商店通报了违规情况。据报道,该产品是由 RB Calçados Indústria e Comércio e Indústria de Calçados Mikcalce Ltda 制造的,两者属于同一经济集团,总部位于索布拉尔 (CE)。鉴于假冒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Grendene 对两家公司提起不正当竞争赔偿诉讼。
法鲁皮利亚区第一民事法院部分支持了赔偿诉讼,因为它了解到被告从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中获利。
该判决确定东北部公司不得生产和销售采用 Grendene 拥有的设计的鞋子,每侵犯这两项专利 ID 的注册行为,将处以 10,000 雷亚尔的罚款。为了弥补损失,法院责令被告支付物质损失,具体数额待判决后确定。但法院驳回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商业道德损害
欧洲法院第五民事庭上诉报告员豪尔赫·安德烈·佩雷拉·盖尔哈德法官不同意这方面的判决。他回顾说,高等法院在1999年9月发布第227号判例时,承认法人实体可能受到精神损害,本案就是这种情况。
“因此,本案的假设反映了因违反工业品外观设计而造成的reipsa道德损害或纯粹的道德损害,其特征是不公平竞争,并且无需提供其他证据即可赋予赔偿权。值得一提的是,该事实本身已构成损害”,他在投票中表示,并以联合方式仲裁赔偿金额为 1 万雷亚尔。
原告在诉讼中由Kasznar Leonardos 公司的律师Fabiano de Bem da Rocha代表原告承担不这样做的义务并提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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